省司法厅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党员服务社区”主题活动 厅长赴基层报到认领服务岗[安徽法制报头版头条]

28.04.2015  17:59

本报讯  “今天我们以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到社区党组织报到,沟通情况,了解需求,希望能找到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提升服务社区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4月23日下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洪禹候和副厅长张国安,带队赴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十里店社区党组织报到,开展“弘扬沈浩精神、党员服务社区”主题活动。

据了解,“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为社区服务”是中央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出的新要求。对于这项活动,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将之作为抓党建、抓新常态的有力抓手,在去年底部署厅直系统全面同步开展。结合当前省委组织部在全省组织系统开展的“弘扬沈浩精神,建设模范部门”活动,当天正式第一次举办主题活动。

活动中,洪禹候等党员与社区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就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网络建设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井岗司法所现有4名工作人员,面对11名安置帮教对象和63名服刑人员,任务还是比较重的。”听闻井岗司法所工作人员反映的工作难点,洪禹候马上表态:“这方面的工作恰恰是我们的优势,提升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的任务,算是我们认领了,我们基层处的党员要很好发挥特长。

座谈后,洪禹候、张国安分别向社区赠送了法律类和人文类图书。华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陶振全为社区干部群众奉献了一场精彩生动的法律知识讲座。“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这项工作,就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人才优势,为基层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特别是围绕法治建设,提供相关方面的服务。”洪禹候强调,要倾听社区意见建议,力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党员服务进社区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不搞一阵风。要因地制宜、突出效果,让党员有为、有作用,让群众受益、受欢迎。

据介绍,为激励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服务,省司法厅要求厅直机关党员每年参加两次以上社区服务,每次活动后填写《在职党员社区服务(活动)记录卡》,经服务对象或活动组织方、社区党组织进行评价并签字后,报单位党组织留存。(彭继友  记者周莹莹)

稿件来源:2015年4月28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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