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新开工46万套保障房 10月底前全面开工
记者从6月16日召开的安徽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安徽省实际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78万套,开工建设量、基本建成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今年确定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46万套(户),将于10月底前全面开工,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安徽保障房开工建设量、基本建成量居中部第一
保障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那么安徽近年来在保障房的建设方面交出了怎样的一张成绩单呢?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长侯淅珉介绍,近年来我省保障性安居建设规模不断扩大,2008—2013年,全省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共计178.5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82.7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95.8万套,基本建成103.7万套,竣工65.3万套。全省保障性住房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5.6%提高到目前的18.55%。
2013年,安徽实际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78万套,开工率达105.68%,基本建成32.04万套,占目标任务的125.98%。开工建设量、基本建成量均位居全国前列、中部第一,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住房保障范围扩大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安徽各地逐步放宽了保障房的申请条件,保障对象由低保家庭稳步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扩展。城市棚户区改造逐步由集中成片向其他棚户区、城中村扩展,保障范围由城市、县城向建制镇延伸。
截至2013年底,全省累计有125万户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其中54万户通过配租、配售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方式享受了住房保障,71万户通过棚户区改造改善了住房条件。
习近平主席曾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要把这件好事办好、真正使需要帮助的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就必须加强管理,在准入、使用、退出等方面建立规范机制,实现公共资源公平善用。”为了让我省住房保障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安徽省政府以规章形式颁布了《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于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建设、并轨运行,租补分离、分档补贴,四权分离、公开透明,先租后售、租售并举”等一整套建设运营管理机制,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了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保障性住房融资、建设、分配、运营、管理、退出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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