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翠微苑小区一会所产权引争夺 业主与开发商互不相让

08.04.2016  11:47
摘要 合肥翠微苑小区门口有个会所用房,2012年被开发商租给了一家营销公司使用,前段时间该公司搬走后,小区居民将其占用为“业主活动室”,与开发商产生了分歧,如今该处已经租给了另一家公司使用,但大门被钢筋、铁架里外焊死,不得进出,面临尴尬境地。

  会所大门前的铁围栏(孙金山/摄)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合肥翠微苑小区门口有个会所用房,2012年被开发商租给了一家营销公司使用,前段时间该公司搬走后,小区居民将其占用为“业主活动室”,与开发商产生了分歧,如今该处已经租给了另一家公司使用,但大门被钢筋、铁架里外焊死,不得进出,面临尴尬境地。

铁栏封死会所大门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翠微苑二期大门,这处独立栋二层建筑外立面上有一家投资公司的大字招牌,又贴有“翠微苑业主之家”的红色标识。玻璃大门紧闭,大门前多了道铁架,门里面用钢筋加固。门上张贴一则物业公司的提示:“接业委会通知,会所大门因人为破坏有倒塌危险,为安全起见,业委会决定暂时封闭大门,业主请从小区内进入业主之家。”该建筑内,一层内有乒乓球桌、瑜伽室,还有几桌老人正在打牌。知情人表示,该处当作业主活动室也就一个多星期。

  警方介入难解矛盾

  居民介绍,当初规划时这处建筑作为会所使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华介绍,这栋二层会所曾被用做售楼部,2012年开发商租给了一家营销公司。今年3月初,租客要搬走。业主委员会觉得会所该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租客搬走后当作业主活动室比较适合。张华说,3月23日租客执意要将钥匙交给开发商,业主不同意便被锁在里面。直到开发商相关人员赶来,将门锁打开后交涉未果离去。当天门锁就被加固,第二天有人过来开锁不成。当晚,大门又被连夜焊上,第三天,业主与开发商人员产生矛盾后报警,大门被再一次加固。

 观点业委会:会所应是共有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按照规划要求在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中的会所、幼儿园等归属,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所有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优先满足业主需要。 ”张华提出,该处建筑没有产权证,一层的角落就是配电房,应该是共有。

  开发商:按协议归自己

  据了解,目前该会所已被第三方公司承租。

  记者联系上小区的开发商合肥丹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位李姓经理表示,在与每位业主的购房协议中就有这么一条,明确会所归开发商所有。对于业主委员会所提的法律规定,李经理表示,房子是2007年开始销售的,那时还没有这个条例。

  律师:优先给业主用

  北京中银(合肥)律师事务所黄莉莉认为,现在该小区面临着没有会所或其他合适的公共活动空间供业主使用的实际困难,即使开发商系该会所的所有权人,开发商也应当和业主委员会就该会所的使用问题进行协商,优先满足业主的合理需求。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孙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