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保

长丰县“阳光低保”有序开展

    长丰县农村低保工作按照省市县民生工程及扶贫兜底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据《长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力争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应保尽保”,5月底全县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审核审批工作全面完成。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人均2100元/年提高到3600元/年。2016年累计救助45. 安徽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