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1.8%
19.08.2014 14:12
本文来源: 发改委
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数据,7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8%,涨幅比上月高0.3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5个百分点。1-7月,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1.8%。据测算,在7月份1.8%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上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
7月份,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其中,蛋、鲜果、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涨幅居前,分别上涨30.8%、20.3%、8.1%;烟酒及用品价格同比下降2.5%;衣着价格同比上涨1.6%;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1.6%;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同比上涨1.8%;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上涨2.7%;居住价格同比上涨2.4%。
从环比情况看,7月份,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0.2%。其中,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非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2%。
本文来源: 发改委
19.08.201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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