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02.07.2014  12:38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法律规定: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法律规定:国务院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1994年7月2日,受国务院委托,林业部部长徐有芳向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作《关于林业工作情况的报告》。
  1996年7月2日,我国林业机械第一家上市股份公司——常林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1年7月2—15日,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率中国林业代表团访问俄罗斯和斯洛伐克。访问期间,与俄罗斯、斯洛伐克分别签署了中俄关于加强林业领域合作的会谈备忘录和中斯林业合作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
  2002年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发布河北泥河湾等17处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其中属林业系统管理的有13处。至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188处,林业系统管理的达134处。
  2002年7月2日,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签订中国林业持续发展项目贷款协定和赠款协定,为林业持续发展项目人工林营造部分提供9390万美元;全球环境基金为林业持续发展项目保护地区管理部分提供1600万美元赠款。
  2003年7月2日,国家林业局召开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动员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周生贤作动员辅导报告。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育材主持会议。局党组成员江泽慧、杨继平、马福、雷加富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