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警方成功破获“4·1”特大组织传销案

13.05.2014  18:32
  一说起传销,很多人都会想到“纯资本运作”、“虚拟股份”、“开会洗脑”,殊不知,随着政府部门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狡猾的传销分子也在“与时俱进”,为传销活动披上形形色色的“马甲”,不仅组织架构在发生变化,甚至连传销的形式也是花样百出。日前,合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经过40余天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一个涉案人员达300余人、以销售白酒为幌子的特大传销犯罪团伙,抓获谢某某、胡某某、刘某、张某某、林某某等传销组织核心犯罪嫌疑人8人,捣毁传销窝点6处,查获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愚人节  瓮中捉鳖擒老总
  4月1日晚上6点,正值用餐的高峰时段,我市政务区高河路上的一家酒店灯火通明,食客如云。突然,一辆黑色雷克萨斯轿车悄然驶来,在经过酒店门前的停车场时,轿车稍稍减速,但很快驶离,在继续向东行驶了200多米后停了下来,一名衣着光鲜的中年男子走下车,小心观望了一下周边环境后,快步走入酒店二楼的一个包厢。
  “警察,都不许动!”男子进入包厢没多久,突然,“哐当”一声,门被撞开,几十名民警突然涌入,将包厢内二十多名呆若木鸡的男女悉数控制。经现场审查,包括中年男子谢某某在内的八名老总级传销骨干分子被一网打尽。至此,缜密侦查近一个月的“4·1”特大组织传销案成功告破。
  今年2月,合肥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民警在走访中获得线索,在我市九溪江南、报业园等小区有疑似大批传销分子活动,极有可能是一个体系庞大的传销团伙。经开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立案侦查。
  经走访调查,“老总”级传销人员谢某某进入警方视线。谢某某,男,50岁,福建人,2010年从广西潜入我市从事传销活动。当时,谢某某还是个“小角色”,随着我市打击传销的力度持续加大,越来越多的传销团伙被摧毁,而谢某某却捕捉到了“危机带来的机遇”。他将多个被摧毁的传销团伙中依然执迷不悟的成员网罗至麾下,很快聚集了来自福建龙岩、江苏南京、四川自贡、江西上饶等地的300多名传销人员。
  3月31日,专案组获得线索:谢某某及多名“老总”级人员,将于次日晚上在我市高河路某饭店召开“见总会”(特指传销团伙老总级人员“召见”新人并鼓动、游说其加入传销组织的活动)。为了确保将这一传销团伙连根铲除,经开分局指派该局副局长汪浩具体指挥行动,召集分局经侦大队、刑警大队、战训队等单位多警种合成作战,50余名参战民警埋伏在酒店附近伺机实施抓捕,于是就有了上文那一幕。

   空城计 空壳公司玩忽悠
  经审讯,警方详细掌握了谢某某为首的传销组织的层级和运作模式。这伙人开展的传销活动仍是披着“资本孵化”外衣拉拢下线,按照五级三阶制从中获利的套路。每一个加入“资本运作”的人必须最少申购一份3800元的“投资”取得入门资格。此后,每申购一份“投资”缴纳3300元,最多申购21份,共计人民币69800元。成为股东后就可以发展下线,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拿提成越多。他们谎称,只要不断发展下线,一年后收益可达到1040万元,也就是臭名昭著的“1040工程”。
  近年来随着执法部门打击力度越来越大,加之传销活动的违法本质不断被曝光,谢某某发现“业务”越来越不好做。如何更好地逃避打击,让传销活动更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
  4月23日,在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新华国际广场某单元1212室,这间悬挂着“合口商贸有限公司”招牌、面积150余平米的房间在外人看来并没有特别之处,而在嫌疑人谢某某的眼中,这就是他的事业“华丽转身”的第一步。
  2013年5月,谢某某与同乡陈某某(另案处理)共同注资成立“合口商贸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上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初级农产品批发及零售”,“事实上,这家公司自成立到被我们依法查封,没开展过一笔业务,没有收入、没有完税证明,就连公司里摆放的电脑、电话都是‘道具’,电脑机箱里连主板都没有,电话也根本没有接通,公司就是宣传传销的‘形象店’。” 潘旭东大队长介绍说。
  谢某某煞费苦心成立这样一家空壳公司的用意,就是试图在为“新人”洗脑时向他们鼓吹、炫耀,只要加入传销,他们也能拥有这样“成功”的人生。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谢某某和深陷传销泥潭的人都没意识到,“传销致富”就如同这空壳公司一样,不过是由虚幻和谎言堆砌的一个梦而已。
   爱国酒” 醉翁之意在传销
  此次,警方在捣毁的传销窝点中,不仅缴获了大量的传销书籍、光碟、“资本”认购单、银行卡等涉案物品,还在谢某某的住处及公司内缴获了五百多瓶白酒。
  这些外包装与茅台酒极为相似的“中国爱国酒”,外包装上印有“联合国认证协会监制、贵州贵怀酒业有限公司出品”、 “中国梦三十年珍藏佳酿”等字样。但是寻遍整个包装盒,也找不到生产单位的详细厂址,更别提“QS”标志、产品执行标准等信息。就是这样一种浑身上下散发着山寨气息的“爱国酒”,谢某某竟将其定价为2650元一箱(每箱6瓶)对传销人员出售,经工商部门估价评定,一瓶酒的成本价格不过百元左右。
  难道,谢某某真的“迷途知返”,做起白酒销售生意了?他的生意经里又隐藏着什么玄机呢?
  “以前,传销分子散播他们的传销理念通常都是靠书本,现在这些传销分子开始逐渐翻新花样了,每当诱骗他人加入传销团伙时就请人喝酒,然后拿出这些所谓的‘爱国酒’来散播传销理念,这样使人更加容易相信,并逐渐陷入传销陷阱。”办案民警介绍说,在以往的打击传销行动中,捣窝点、擒头目、收缴涉传资料、遣散涉传人员,是经常性工作。但如今,传销活动不光是“开会洗脑”,而且逐渐渗入商品消费领域,并伪装成正常的商品经营活动。
  本案中,谢某某销售的这些白酒其实正是他试图瞒天过海的狡猾之处:一方面,通过“爱国酒”的名称大做文章,向传销人员宣扬“资本运作”是富民强国的“爱国行为”,受政府“暗中保护和支持”,只要加入传销组织就是“繁荣、发展经济的爱国行为”;另一方面,下线购买这些白酒后,缴纳的钱款就等同于认购了“股份”。一旦东窗事发,在面对执法部门时,谢某某也可以狡辩自己从事的并不是“纯资本运作”,而是有实物的商品经营行为,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和打击。
   黄粱梦 快速致富一场空
  “没有成功的个人,只有成功的团队”、“条条大路通罗马,最快一条是方法”……在警方缴获的传销人员笔记中看到了他们在接受“洗脑”时写下诸如此类的“心得体会”。据专案组孙警官介绍,传销组织为牟取暴利拉拢人的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洗脑”的方式拉会员加入;二是让所谓的“成功人士”吹嘘和展示富有的生活状态,诱惑别人加入。
  而事实上,传销组织所描绘的“1040万元”只是个泡影,很多人过得十分艰难。当一个新人交了3800元或者6.98万元时,提成中的55%被比区域老总更大的人物抽走,剩下45%层层提成,到手的少得可怜,“就算是老总级人物,也很少骗到钱。
  在看守所,与谢某某一同落网的“老总”级传销骨干胡某某(男,59岁,福建长汀县人),这个对外宣称自己是“副厅级、退休老干部”的传销头目早已失去了往日的意气风发,“我哪是什么老干部,都是唬人的。你看我的手表、手机,那都是用来撑场面才买的,为了给下线造成传销能赚大钱的假象”。据胡某某称,普通传销人员一个月最多只有1次机会“见总”。为了给普通传销人员“造梦”,“老总”必须用豪车及名牌服饰引导、激励对方,稳定人心。而为了节省开支,平日里,他们也都不会穿戴这些名牌。而“老总”们驾驶的豪车,大多是通过贷款购得。嫌疑人谢某某成为“老总”后,该团伙核心级成员纷纷道贺,并要求谢某某购买一辆“能拿得出手”的汽车充门面。无奈之下,谢某某只得通过贷款购买了那辆黑色的雷克萨斯。
        正是这个自称为“最失败老总”的胡某某在2011年来到合肥后,两年多的时间已经发展了30名下线,获得非法利益几十余万元,全部被其挥霍一空。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下层传销人员的生活十分清苦,他们往往数十个人挤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出租屋内,房间里没有热水、电视,平时更是被禁止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