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布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8起违法行为上榜

03.05.2016  12:11

    4月28日,合肥交警部门向社会公布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榜的名单包括大型汽车超速等38起违法行为,涉及合肥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等单位。

    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推动将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具体行动,是推动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     此次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范围为2016年春运期间发生、被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涉及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的下列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超员20%以上、超速20%以上、酒后驾驶、“毒驾”、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以及其他一次记12分或者被行政拘留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公开公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案件名称、处罚类别(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事实(违法时间、地点、事实)、处罚依据、驾驶人姓名、车辆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处罚结果以及记分等,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名称、日期及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被处罚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在公开公示相关信息时,应保留被处罚人姓名及其驾驶车辆所属企业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对自然人家庭住址(或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以及未成年人姓名等其他不宜公开的相关信息应当删除;对处罚事实中涉及的驾驶人以外其他人员以及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信息应进行隐匿处理。(来源:万家热线)   责任编辑:  一米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