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费率拟提高至1.0% 弥补生育基金缺口

16.01.2015  10:08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了解到,由于该市生育保险基金出现缺口,人社部门已向市政府提交报告,申请调整生育保险费率。这一调整或于近期实施。目前,杭州等地已经调整了生育费率,以维持基金长期平衡。

生育保险基金与参保职工的待遇密切相关。比如合肥市开展的“生孩子不花钱”政策,让很多参保职工得到了实惠。记者了解到,2014年,享受“生孩子不花钱”政策的人员达2000余人,占全市总生育人数10%以上。

“近年来,合肥新增人口多,生育量年年攀升。”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说。数据显示,2014年,合肥市本级生育保险参保人数91.5万人,其中女性39.6万人。2014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525亿元,但支出却超过这个数字,达到2.863亿元,当年基金亏损3379.96万元。历年累计积累金额为4344.09万元,仅够当期再维系支付6~8个月。

目前,我国其他城市也出现生育保险基金存在缺口现象。南京、杭州等地已调整政策,或上调缴费费率。

记者了解到,合肥人社部门已向市政府提交报告,申请调整生育保险费率。“根据合肥目前情况,倘若费率从原来的0.8%提高至1.0%,月增收530万元,能勉强应对当前缺口。”合肥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                                                本报记者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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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保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连续工龄满一年以上;2.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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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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