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坚持“四抓”打造“阳光低保”

06.02.2015  19:14

      蚌埠市龙子湖区始终坚持以低保政策为平台,以细化管理为手段,以求真务实为原则,以人性化服务为理念,不断总结和完善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在低保对象审核认定、资金发放等环节,切实做到严格把关、公开透明运作,实现了“应保尽保”、“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目标。
      抓认识,在感情上同困难群众保持“零距离”。该区从抓思想认识入手,利用会议、个别谈心等方式,从事低保工作的同志在感情上同困难群众保持“零距离”, 把困难群众的利益当做第一考虑,把困难群众的满意当做第一标准。做到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真情实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带着感情做事,群众给予很好的评价。   
      抓培训,在工作中努力做到“零失误”。  几年来,该区每年要对基层低保人员及街道社区负责人进行低保业务知识培训。同时,连续3年组织全区低保业务知识考试,对成绩突出的前6名给予奖励。定期培训及考试,让每个低保员都能熟练掌握低保政策,对申请低保家庭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准确计算低保补差标准,及时掌握低保户家庭动态变化情况。做到低保有进有出,政策执行有理有据。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高度的责任感,杜绝了在办理低保过程中出现错保、漏保现象,做到低保工作“零失误”,切实把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
      抓管理,在低保查处上做到“零容忍”。低保工作要让人民群众满意,就必须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一是公开低保政策。将低保政策及制度上墙,让群众掌握政策;二是公开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对新增或调整对象实行二次公示制度,将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布于众,让群众了解审批管理机关是如何审批的,以及审批结果怎样;三是公示举报单位和举报电话。全区24个社区都设置了一块长期固定的公示栏,将社区内享受低保的对象全部公布出来,社区谁家吃低保,社区群众心中明白。同时,坚持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了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户一档,并按规定归档;建立了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将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根据分类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动态管理方式;该区在全市首家制定出台了低保工作“十不准”和社区居委会低保申请登记制度以及低保申请未予核准户上报及核查制度。认真坚持“谁入户、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调查责任制度,消除困难群众在申请办理低保的过程中的梗阻现象,畅通低保工作第一关。同时,对于低保工作中的隐瞒、索要、变相克扣等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自2005年至2008年间,该区对违规2名社区主任给予解聘,1名社区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位社区主任被通报批评,1名协管员被解聘,真正做到低保工作违纪违规事件“零容忍”。       
      抓服务,在办理过程中努力实现“零投诉”。该区坚持管理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提高管理质量,有效地保障了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和谐与稳定。首先,在服务的过程中,做到政策宣传形式多样、深入民心。通过设立咨询台,印发宣传单、服务手册,入户宣传、开展低保知识问答等形式,让群众了解低保相关政策;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使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其次,做到热情细致,耐心周到,赢得群众认可。要求低保工作人员热情接访,接待态度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腔热情服务、一句祝福道别。调查处理做到有书面调查记录、有书面处理结论、有书面答复意见、有处理回复时限。在保障贫困家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对低保对象实施医疗救助、就业、就学援助,申报廉租住房,使贫困弱势群体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