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大常委会关注民族宗教工作

03.07.2015  19:10
  日前,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县民宗局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乡镇、村和宗教活动场所,调研民族宗教工作。
      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乡镇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走访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贵州布依族姑娘金玉琴创办的洪星乡金元木竹制品厂和云南白族姑娘前有娜创办的柯村镇宝溪桂花种植园,以及宏村镇泗溪村3户哈尼族姑娘家庭,详细了解她们远嫁黟县后的生产生活情况。调研组还深入县城基督教堂,与县基督教协会和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负责人座谈,了解宗教活动情况,并实地检查了柯村镇琅山庵宗教非法聚会点取缔情况。
      调研组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多渠道、多方式关心少数民族家庭生活,大力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生产,增加家庭收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积极指导梓路寺和基督教堂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对进一步做好全县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和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安徽省民族工作条例》、《安徽省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扎实开展好每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氛围。
      二要进一步夯实乡镇、村、组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基础,健全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综治和文明创建考核机制,加强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与培训,确保基层民族宗教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三要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家庭的扶持力度,通过技术培训、项目扶持、税费优惠、少数民族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等方式,努力帮助因病因灾、缺劳力、少生产资料等因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家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民族团结进步、损害少数民族群众利益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监管,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宗教活动,努力推进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孙熙和)
     
      信息来源:黄山市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