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人大常委会关注旅游事业出实招

15.12.2014  14:16
  近期,黟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各景区,调研全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基本情况,并及时召开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该县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了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自《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所取得成效,同时针对“对《旅游法》的认识仍有偏差、监管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旅游基础设施有待于完善、旅游专业人才仍然紧缺”等方面的问题出实招,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旅游法》宣传贯彻力度。要在继续推动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宣传贯彻《旅游法》的同时,加大对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的权利义务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者、旅游者的行为,形成依法治旅、依法兴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强化《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完善《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意见,构建“政府统筹主导、涉旅部门确权明责、旅游部门强身健体、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广大游客幸福旅游”的良好格局。
      二是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要切实发挥政府在“旅游规划和促进、产业政策、公共服务、旅游安全监管、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建立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治理“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等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强行拉客、欺客宰客、“黑头车”、“回扣风”的打击力度,切实做到常态监管,严格执法,着力维护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三是进一步加大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要进一步重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加快自驾游营地建设,健全旅游标识标牌,改善游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公共停车场、旅游公厕、旅游交通专线等配套设施,扩大山地车租赁系统使用范围,方便自驾自助游客出行。进—步发挥黟县旅游网平台作用,拓展与国内知名门户网站的沟通与合作,不断完善黟县旅游官方微信和微博相关功能,逐步实现景区wifi全覆盖。
      四是进一步加大旅游人才队伍培养力度。要高度重视旅游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与有关高等院校加强合作,实施旅游人才培养工程,优化旅游人才结构。强化旅游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建立激励机制,对旅游企业、导游人员、解说员开展评优活动,为旅游产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黟县人大 郑六三) 信息来源:黄山市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