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开展专项资金稽查工作

24.07.2014  10:55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24日讯     7月21日开始,黑龙江省林业厅组成3个工作组,将利用半个月的时间,对部分县市2012年以来国家财政拨付的林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这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是:2012年至2013年林业财政资金,包括森林防火、保护区建设、林木种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成品油价格补贴等。重点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建设和管理情况、会计核算是否合法合规等。主要采取以听、看、查的方式进行。听,就是听取书面情况汇报;看,就是实地踏查工程建设情况;查,就是调取有关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进行查证、核实。对于特殊问题可以采取外延和延长稽查年度的方式进行。
      这次稽查是近年来黑龙江省林业厅组织的范围最广、涉及单位最多的一次稽查。省林业厅在部署检查工作会议上强调,检查人员要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不给基层单位增加负担,不提特殊要求,要严格执行中央“八不准”和省委“九不准”的要求,把廉洁、自律、高效、认真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始终。(蒋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