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业厅下达2015年营造林生产预安排计划

02.04.2015  20:1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4月2日讯     黑龙江省林业厅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黑龙江省“十二五”林业总体规划,结合黑龙江省林业实际情况,制定下达了2015年营造林生产预安排计划,共安排造林计划12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0万亩,封山育林65万亩。
      为做好计划的下达工作,省林业厅坚持以下2项原则,一是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鉴于目前造林地块难以落实的实际,在尽可能挖掘造林地块潜力的同时,更要重视造林质量的提高,应以本地财力状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以国家三北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为依托,重点推进沙漠化、盐碱地、“两大平原”的造林绿化,对未达到平原绿化标准的县(市)和有造林潜力的国有林场要适当增加造林任务,着力构建黑龙江省重点生态修复工程体系。
      与此同时,省林业厅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健全完善造林绿化投入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造林生产计划任务。二是严格建设标准,狠抓造林绿化施工质量。要严格按照国家、省确定的造林技术规程开展生产,认真组织做好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编制审批等工作,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三是加强调度,及时反馈信息。各地要加强对本地造林生产进度的调度,突出统计数据和档案管理。(蒋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