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忆警校岁月

24.11.2017  14:12

    欣闻公安学院的领导、老师们近期要到单位调研警校实习生的工作、成长情况,感触颇多。

  仔细回想,自己从警校毕业已整整十年,一想到能看到昔日熟悉的面孔,心情十分激动。回顾自己在警校的学习生活,不仅感慨,这段警校岁月为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指明了方向,是青年时期最重要的经历、最宝贵的财富,弥足珍贵。

警察意识

  警校毕业后,曾跟警校的一些老师、同学们交流过、感慨过,我们在学校学到了什么:公安法律、业务知识还是跟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这些我们都学到、掌握了一些,然而最重要是所有警校生都感同身受的警察意识。警察意识,就是对自身警察角色的一种定位,始终将自己看做是一个警察人,一言一行都代表了警察形象,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事都能坚持以身作则的信念和无私奉献的精神。而这种警察意识,是警校将它深深的烙在我们内心深处,毫不动摇。

强健体魄

  “一二一,一二一,一二三四……”三年来每天早晨五点半准时起床出操,清脆洪亮的口号,绕着操场跑了一圈又一圈;每学期开展的警体训练,在烈日下一站两个钟头的警姿。当时觉着这些训练枯燥、难熬甚至觉得是对体能极限的挑战,如今看来却是我们一生的财富,它在无形中给我们锤炼了一个强健的体魄。而强健的体魄是踏入公安队伍的基本要求,更是我们能够胜任今后繁重公安工作的重要保障。加班、熬夜、安保、审讯……试问,如果没有一个强健的体魄,如何能够胜任公安工作。

防范意识

  毕业十年来,自己始终牢记毕业前夕学校专门给我们开设的警务实战课,课堂上教官给我们播放的一起起因战术失误导致流血牺牲的事例。作为无私奉献、临危不惧的警察他们是伟大的、值得敬仰的,然而在警务实战运用方面他们却是不值得提倡的。安全距离、警力优势等战术语言在我的脑海里始终不敢遗忘,并被我们运用到一次次的接处警、执勤、安保、处突中。

法律业务

  “无处分权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这就叫善意取得。”毕业后,很难再听到学校里老师详尽通俗的讲解法律术语。毕业不代表学习的结束,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警校,我们系统学习了刑法、刑诉法、民法等各种法律法规,为我们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为我们日后能够更快、更好的学习、掌握新的法律业务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让我们能够更好的适应法治公安新形势。

  在校三年,从警十年,警校给予我们的不仅仅是一身藏青蓝、一个执法者的身份,更是终身受用的宝贵财富。

  向警校致敬,向老师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