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设立“红黑榜” “红榜”游客最高5年免费游

09.11.2018  17:44

  11月8日,记者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了解到,《黄山风景区旅游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已于日前发布并施行,黄山风景区将设立“红黑榜”,对游客在景区所辖区域内游览过程中的文明或不文明行为举止记录管理。其中,被认定列入“红榜”的当事人及其信息将在黄山风景区政务网站公布并长期保存(当事人要求不予公开的除外),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免黄山风景区门票优待,优待期限为1-5年,核定期内次数不限;被认定列入“黑榜”的当事人及其信息保存期限为1-5年,实行动态管理,信息保存期限内将作为“黄山风景区不受欢迎的人”在黄山风景区政务网站公布,并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期满撤销转为内部存档资料。

  根据办法规定,“红榜”旅游行为主要包括:在游览过程中勇于制止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见义勇为、救死扶伤及主动协助和参与开展各类救助救援行动;主动协助和参与景区旅游管理、维护旅游秩序,制止他人损害景区资源;开展或参与文明旅游宣传、志愿服务,劝导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及尊老爱幼、帮助他人等。

  “黑榜”旅游行为主要包括:在游览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以上的;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和特定时段封闭管理区域,偷逃门票或不听劝阻、警示从事危险性游览活动等;未经许可或不听劝阻、警示违反景区关于宿营帐篷、限制携带宠物、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等景区管理规定,扰乱旅游安全和游览秩序;(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正常管理和经营秩序;破坏生态环境、地质地貌、古建石刻、古树名木,在景区规定区域外吸烟、野外用火,违反野生动物保护规定等,对景区生态和旅游资源造成危害的;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大声喧哗、乱刻乱画、践踏花草、攀爬树木等破坏公共环境、公共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举止,经劝阻、警告仍不改正等。

  旅游行为“红黑榜”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籍贯,具体行为表现及造成的积极影响或不良后果,列入“红黑榜”的记录期限等,信息由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负责采集、汇总。景区将建立旅游文明行为记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旅游文明或不文明行为信息核实认定。被列入“黑榜”的当事人对记录信息有申辩权利。(记者朱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