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通报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06.06.2017  10:23

一、黄山区国土资源局谭家桥国土中心所所长李新伟伙同他人虚报冒领公款问题。 2008年至2012年,李新伟在担任甘棠国土中心所副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私分公款10.12万元,李新伟从中分得1.2万元。2017年3月,李新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黄山区财政局三口镇财政所科员许四九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挪用财政资金和涉农资金问题。 2010年2月至2016年7月,许四九利用担任汤口镇财政所、谭家桥镇财政所、三口镇财政所涉农会计和资金会计职务之便,侵吞财政资金4万元,挪用家电下乡资金6万元,套取涉农补贴资金20余万元,伙同他人套取涉农补贴资金2万余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此外,许四九还存在违反 生活 纪律、长期参与赌博等问题。2017年3月,许四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徽州区笑傲屠宰场党支部党员程小发收受礼金问题。 2012年,程小发以帮助他人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两次帮助他人套取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万元,程小发收受现金2万元。2017年2月,程小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主动上交。

  四、歙县三阳镇三阳村原党总支支委、原村委会主任洪乐五套取国家财政补助资金问题。 2015年8月至2016年春节期间,洪乐五利用担任三阳村总支支委、村委会主任的便利,协助锦富公司收集清运山核桃蒲过程中,采取虚增山核桃蒲数量套取国家补助资金并收受该公司好处费3.38万元。2017年4月,洪乐五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