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部署实施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

08.02.2018  07:44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有效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强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解决,切实改善全市环境质量,黄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黄山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环境保护“五个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五个一”即明确一个目标——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示范区;严守一条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开展“十大整治”;解决一批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建立一套保障系统。

方案提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扎实抓好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到2020年,实现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先行示范区,加快建设更美丽更富裕更文明的现代化新黄山。

提升治污效果,改善环境质量,全市将重点推进“十大整治”工作,分别是治燃煤污染、治矿山污染、治烟尘污染、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水质较差水体、治面源污染、治码头污染、治非法采砂、治危险废物和治垃圾污染。同时,方案提出系列指标要求。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办法,明确禁燃限放时段和区域;对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进行跟踪督查与评估,按要求全部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黄标车;“十三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5%左右,到2020年,原煤入选率达97%以上,2020年底,全市建成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露天矿山防尘措施覆盖率、矿区永久道路路面硬化率均达到100%;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1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全市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覆盖率达到40%,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作为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0%;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启动黄山市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在2020年前因地制宜完成农村污染治理目标。

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方案对持续抓好新安江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加强太平湖流域水环境保护、积极推进阊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作出了部署。

推进“五个一”专项行动,全市将建立一套保障系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对贯彻落实专项行动的领导、督促和检查。各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形成责任明确、通力协作、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要统筹用好用活各项政策,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和联络员制度等,不断推进重点工作。同时强化督查考评,坚持日常督查与定期督查、重点督查相结合,把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各级党委、政府责任红线,考核结果作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评价、任用的重要依据,纳入区县和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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