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生工程稳步推进

20.10.2016  13:06

        今年以来,黄山市大力加强以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9月底,重点支持7所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建设,新增养老床位570张,发放补贴资金72.5万元;支持社区完善养老服务设施,投入资金143.5万元;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补贴制度,发放高龄津贴1597万元,受益老人40512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601万元,受益老人22977人。
        健全完善鼓励养老产业发展政策。市政府先后于2011年、2015年制定出台了《黄山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办法(试行)》(黄政秘〔2011〕90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黄政〔2015〕35号),明确了财政、土地、税费等各项扶持政策,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

        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年初时兑现2015年度市级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9.84万元,有力支持养老机构的运营管理。二是扎实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统一命名表彰第二届全市“敬老文明号”60家单位。三是积极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有效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的能力。四是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开展“互联网+养老”试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日间照料中心日常运转。五是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制度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努力降低养老行业运营风险。市民政局牵头与市人保财险公司合作,为养老机构建立了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制定了综合责任保险方案,鼓励养老机构自愿参加综合责任保险,通过市场化方式降低养老机构日常运营风险,鼓励民间资本、外商投资进入养老健康领域。截至目前,已实现全市74所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制度全覆盖,投入保险资金 18.7万元。

      认真落实养老机构申请设立便民措施。落实民政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民政部令第55号),放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条件,取消养老设立申请“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条件要求,放宽准入条件,方便民间资本、外商投资办理养老机构。

          试点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做好当前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有效推进该市医养融合发展工作。市第三人民医院开设全市首家医养结合特色老年科,积极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此种运作模式已正式运营,取得较好效果。目前全市有市医院、首康医院和市三院开设了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工作。


上报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救灾救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