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召开《黄山市徽州文书档案保护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

19.01.2021  21:10

1月8日,《黄山市徽文书档案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在黄山市档案馆召开,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立法咨询员、徽学专家、黄山市档案学会常务理事、市直各单位代表、区县档案馆馆长和《条例》起草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条例(征求意见稿)》有33条,主要规定了徽州文书的保护范围、主体、保护职责等,明确了违反本《条例(草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全文已于2020年12月15日在黄山市政府网公布,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会议主要围绕立法目的、名词定义、适用范围、部门职责、保护抢救、创新发展、法律责任等立法关键点展开热烈的讨论。各位专家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会上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建议近百条,下一步起草组将抓紧修改完善,确保《条例》立得住、管得了、有效果。

会议指出,徽州文书档案的发现被称作是继殷墟甲骨、居延汉简、敦煌经卷、明清内阁档案之后20世纪中国历史文化“第五大发现”。研究制定出台《条例》是完善徽州文书保护机制,明确徽州文书保护职责,健全问责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开发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徽州文书保护机制,维护徽州文书完整安全、实现徽州文书保护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会议建议,今后要继续重视抢救保护,加大数字化投入,同时也要在编研出版、开发利用、申报遗产等方面形成合力,积极争取使徽州文书成为黄山旅游文化品牌,发挥经济与文化效益。

本次会议是根据《黄山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年)》《黄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规划(2018-2022年)》《〈条例〉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召开的,旨在增强我市地方立法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