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全面完成食品生产环节风险分级首次评定工作

02.08.2016  21:04

近日,黄山市494家食品生产企业和585家食品加工小作坊风险分级首次评定工作全面完成,其中食品生产企业一般风险416家、中等风险65家、较高风险1家、停产及其他企业12家;小作坊一般风险411家、中等风险125家、较高风险15家、高风险13家、停产及其他企业21家。

黄山市局采取四项举措积极稳步大力推进。一是深入调查研究,科学编制方案。深入区县监管部门和部分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精心编制《黄山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风险分级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和时间节点,扎实有序推动工作实施。二是专题动员部署,加强宣贯培训。采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工作作具体安排及详细讲解,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研讨交流等形式对区县局监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并要求区县局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进行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全面组织实施,完成首次定级。在每个区县选择1-2家企业,通过市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专家现场指导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及监管频次,为全市统一标准提供示范。指导区县局制定工作计划,确定专人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辖区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确定风险等级及监管频次。四是实行动态调整,建立长效机制。首次等级确定后每年初根据企业(小作坊)风险等级和监管频次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检查遵循高一级风险先于低一级风险原则。检查结果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违法违规行为等信用记录情况作为每年风险级别动态调整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