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 为“十一”黄金周营造更好旅游市场秩序

28.09.2014  17:05

  9月下旬,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2个执法检查组赴三区四县和黄山风景区开展《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机构负责同志参加检查,黄山风景区和各区县人大常委会、政府分管领导,市旅委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深入有关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召开了由市人大代表、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导游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黄山风景区和各区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情况汇报,并就《旅游法》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旅游法》等问题广泛座谈交流和征求意见。
      检查组指出,自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强化组织领导,多形式多领域地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活动,依法治旅工作成效显著;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旅游形象不断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速,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工作得到统筹兼顾;旅游精品和亮点不断增多,旅游新业态影响力不断扩大,旅游经济主要指标增长态势良好;《旅游法》的贯彻实施有效地保护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全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旅游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旅游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以《旅游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要强化主导作用,积极把旅游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自然资源和文物等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规划相衔接,形成旅游经济发展新合力、新动力;要以旅游管理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和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为抓手,加快突破发展瓶颈;要紧紧抓住黄山高铁时代到来的良机,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迎接黄山旅游经济新时代的到来;要加强旅游专业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迎接四方来客。(黄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信息来源:黄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