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五户商家销售假冒侵权白酒受处罚

08.11.2016  02:37

  近日,黄山五户销售知名品牌白酒,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受到了严厉的行政处罚。

  今年九月中旬,黄山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针对节日期间商品消费旺季,不法商贩受利益驱动,制假售假有所抬头的动向,开展了国庆、中秋“两节”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在屯溪五户商家店内查扣涉嫌商标侵权的知名品牌白酒--五粮液酒10瓶、茅台酒37瓶、赖茅酒39瓶、古井贡(献礼版、年份原浆五年、年份原浆八年)酒41瓶、口子窖(5年、6年、20年)酒61瓶,案值6万余元,并于当日进行了立案调查。经鉴定,上述查扣的五个品牌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上述被查处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大多是在知名酒店、饭店附近。经调查,上述假冒白酒有的是从外地市的批发市场购进,内外包装粗糙;有的假酒来源是当事人从上门推销、送货上门的流动商贩手上购买,没有履行索证索票,查验进货,没做台账,经营者贪图便宜,知假收假,买假卖假;有的假酒外包装标注的销售区域为合肥、芜湖等地,并故意破坏、损坏、遮掩外包装上的条形码、生产日期,造成串货的假象,以串货名义销售假酒;也有部分名酒是上门从市民手中低价回收来的。

  日前,黄山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查扣的商标侵权的上述知名品牌白酒予以了没收,并对上述五户当事人销售商标侵权白酒行为处以非法经营额一倍,总计6万余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