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三措并举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07.04.2015  18:35

      近日,黄山市民政局会同黄山市财政局、卫生局、人社局出台《2015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一是取消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起付线。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不设病种限制、不设医疗救助起付线。
      二是特殊病种救助金额不受当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对已经开展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0-14周岁(含14周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救助金额不受当地医疗救助封顶线限制。
      三是提升医疗救助封顶线。对重点救助对象在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其中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比例适当提高。同时,认真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积极探索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跨区域异地即时结算,为患病困难群众提供更及时、更便捷的服务。

 

 

上报单位:黄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低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