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法院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通过省特级考评认定

21.06.2016  23:55
6月15日下午,省档案局、省高级人民法院、黄山市档案局和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的考评组,对黄山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省特级单位进行考评认定。

      考评组首先听取了黄山区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升省特级单位的专题汇报,并细致审查了申报材料和资料汇编,参观了区人民法院档案展室厅、档案管理库房、档案数字化室等硬件设施。考评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抽查案卷、浏览档案管理软件等方式,全面检查黄山区人民法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并对照《安徽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经考评组综合评议得分98.8分,一致认为黄山区人民法院档案管理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设施齐全,达到省特级标准,通过省特级单位考评认定。黄山区人民法院成为黄山市县区法院系统首家省特级单位。

      在考评反馈会上,考评组对黄山区人民法院的档案目标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考评组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注重档案收集工作,特别是区法院重大活动等档案均应全部收集归档;二要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加强档案管理系统与案件管理系统信息对接;三要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馆藏档案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四要进一步加强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下一步在新的档案室建设时要严格按照规范化标准设计,按照规范化要求安装密集架,配备消防温湿保护设施。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云作了表态发言,将以晋升省特级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在人力和物力等方面加强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