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中院迅速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 和《纪律处分条例》

05.11.2015  13:00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30日,黄山中院利用周末时间召开第1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该院全体党员干警和区县法院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共同专题学习贯彻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黄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学习,坚定政治方向。该市法院干警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逐章逐条学习、逐字逐句钻研,深刻理解内涵,准备把握实质,以学习促执行。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抓好“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推进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充分履行监督职能作用。根据司法权运行的规律和特点,明确各类司法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区分审判和行政两条主线,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和工作过错问责制;将廉洁司法分解为具体的司法规范化标准,构建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多维立体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严肃纪律作风,强化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审判流程节点监控,抓住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和办案风险评估关键点,使违法办案无处藏身;积极开展审务督查、司法巡查和案件评查,及时发现和预防苗头性问题;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推行干警违法违纪实名举报奖励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形成对审判执行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认真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法院内部违法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