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档手表停走 六安市消保委积极维权

07.07.2017  20:02

  消费者杨女士反映称她于2017年2月26日在六安市区某商场花了17000多元购买了一款品牌女士手表,2017年5月12日,发现手表停走。杨女士为此专程从霍邱老家将手表拿到六安的商场专柜询问,想换块新手表,专柜表示要拿去厂里鉴定,非人为原因,按照厂家三包给予维修。消费者不同意鉴定维修,今年5月,投诉至六安市消保委。

  六安市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召集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费者认为选购手表价值较高,理应品质较好,新买的东西,用了两个多月,就要拿去鉴定维修,心里存有疙瘩。商家认为手表停走的具体原因需要厂家方面的专业检测才能给予进一步处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同时,依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销售者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消费者购买的手表已经超过国家规定和经营者承诺的退换货时限。经过市消保委调解,双方协商后,消费者同意将手表送往厂方给予免费维修,同时经营者补偿消费者因此产生的交通费等200元。

  六安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选购手表时。一要理性消费。手表兼具计时、装饰功能,消费者在选购手表时,量力而行,不要一味追求高价,盲目攀比,同时要考虑日后维修保养费用等。二要仔细选购。根据自身实际选购机械手表或石英手表。选购手表时,要注意查看手表外观,考虑表壳材质,观察表壳是否有磨痕,表面内是否有杂质,仔细检查表带节之间的穿钉和表带扣等,以免购物后产生不必要纠纷。三要保存好产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购物凭证,如手表在三包期内出现问题,可依据国家规定或与经营者的约定,要求商家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消费者与经营者无法协商和解,可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