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图书馆有望对市民开放 部分资源或将市场化

13.08.2014  15:29
核心提示: 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意见》,要求我省各高等学校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的各类教育、文化、科研、体育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向社区居民开放,高校的图书馆、体育场馆、博物馆等都应纳入开放范围。

教育 厅日前下发《关于推进高等学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意见》,要求我省各高等学校充分利用社区内现有的各类教育、文化、科研、体育等资源,最大限度地向社区居民开放,高校的图书馆、体育场馆、博物馆等都应纳入开放范围。

高校定期开展文明入校活动

意见指出,高校是公共教育机构,不同高校虽各具特色,但为提升社区居民素质和加强对青少年文化熏陶的宗旨是一样的。各高校应通过报纸、网络、电台、橱窗、研讨会等多种媒体和形式,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的良好氛围。应与地方政府共同开展宣传,倡导文明入校,文明参观,定期开展文明入校的主题活动,让入校市民潜移默化地接受文明教育。

图书馆有望对市民开放

意见中明确提出,高校的图书馆、教学和科研实验室、体育场馆、实习实训中心、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和网络课程、信息资源等都应纳入开放范围。

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每年确定并公布若干个校园和基地、实验室等各类资源开放日。开放日可以和招生咨询、校园文化宣传相结合。

标本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工程中心、重点研究基地、体验中心、认知中心、创新实验室等要加大开放频次,充分利用周末和寒暑假设置校园开放日,广泛接纳中小学生和社会各界人士进校参观、学习、锻炼。

部分资源或将市场化运作

省教育厅将成立高校资源开放领导小组,对高校教育科研资源有序开放方案编制和实施工作进行评估,对方案编制科学、工作推进积极的学校,将在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时给予政策支持和适度倾斜;对方案编制马虎、工作推进不力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

入选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的高校应率先做好教育科研资源开放的示范工作,省教育厅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高水平大学建设考核指标。

鼓励高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部分公共资源推向市场,经物价部门审批,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成本收取适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