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实施三大“高校专项计划” 报名4月15日已开始

17.04.2015  17:28

教育 厅日前印发《安徽省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面向农村娃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三大专项计划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可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共20个县区,可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区域共35个县区。三大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分别由招生院校编制,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汇总后,将于6月中旬统一在安徽招生考试上公布。

相比2014年,在今年的报考条件中,国家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都要求考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计划实施地区当地户籍。

我省35县区列入高校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条件:

具有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下20分以内。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条件:

具有农村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户籍的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参加报考高校考核取得入选资格,高考成绩达到报考院校所在批次线。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条件:

具有我省农村户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高考成绩达到本科一批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

国家专项计划设4个平行志愿

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志愿单独填报,均设置4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与自主招生志愿同批填报。

通过高校专项计划考核的考生,或符合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持《志愿预填表》于6月26-27日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志愿填报点上网填报志愿。

若招生院校有体检、面试、体能测试或政审的要求(如公安类院校),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招生院校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自行前往参加面试。

高校专项计划5月5日报名结束

4月15日至5月5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平台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

经招生考试机构和高校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安徽招生考试网和各级教育招生机构及中学公示。

高考后、高考成绩公布前,高校对考生进行考核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等信息,同时在高校招生网站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资格复审后将公示一周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于5月6日下发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完毕后,将以报名点为单位,将考生的考生类别、户籍地、连续三年高中学籍地、实际就读地、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在报名点和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进行两级公示,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email protected] )。

公示一周后,各市汇总考生信息并校验无误后于5月20日前报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进行信息更正。

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名单在志愿填报后进行公示。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最高可享“线下20分”优惠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

专项计划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省考试院按照招生院校专项计划100%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和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计划未完成可实行多轮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降分录取,降分最大幅度为20分,高校专项计划不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