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高效办案 被执行人当场给付执行款

10.09.2015  15:39
 

  安徽法院网讯    执行申请人韩某手握执行款,激动的说道:“太意外了,我竟然这么快就拿到拖欠的工资,你们办事太有效率啦!”执行开庭一结束,韩某就拿到拖欠已久的工资,这是他当场发出的感慨。

  2013年3月,韩某来到宁国市某碾磨材料有限公司上班,由于工作繁忙,韩某多次在休息日加班,十分劳累。虽经常加班,韩某却既未被安排补休,也没拿到任何加班报酬,久而久之,韩某身心俱疲。2015年3月,失望已久的韩某选择了劳动仲裁,后经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宁国市某碾磨材料有限公司支付韩某休息日加班工资7586元。然而,虽经仲裁,韩某仍未拿到任何报酬。无奈之下,韩某向宁国市人民法院提起了执行申请。

  宁国市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对案件进行了解,并与宁国市某碾磨材料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在多次对该案进行释明,对拒不执行法律后果进行告诫后,申请被执行人最终答应自觉履行支付义务。

  2015年9月3日,执行开庭结束后,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当场将7586元现金交到韩某手中,至此,一起执行案件顺利结案。这也是宁国市法院践行“三严三实”、弘扬“马上就办、办实办好”精神中常见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