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组织开展普通高中规范招生督查 严禁接收“同城借读”情况

12.09.2018  04:57

为规范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督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8〕352号)、《转发<安徽省 教育 厅关于对高中学校违规招生等情况进行清查整改的通知>等两个文件的通知》(合教秘〔2018〕383号)等文件落实情况,2018年9月10日-14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督查工作。

督查主要内容围绕三个方面。一是落实“五个严禁”情况,即严禁无计划、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接收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学校跨区域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以“合作”的名义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二是督查规范接收借读生情况,包括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严禁接收“同城借读”情况;对申请借读学生基本信息审查情况;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情况。三是规范招生工作监管情况。包括对招生期间重要时段、重点环节、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情况等。

此次规范招生督查覆盖到全市所有县(市)区和市管学校,其中对县(市)区的督查由市教育局领导带队,局机关处室负责,市管学校由驻校督查员负责,督查采取入校进班清点人数的方式进行,同时对2016-2017年违规招生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