夸大项目 循环设骗 宜兴一公司老总诈骗工程保证金728万获刑13年

10.04.2018  08:57

  
  本网讯(包理文 吴彬) 江苏宜兴一公司老总罗某,以其经营的公司建设办公楼、科研楼等为由,对外进行工程承建招标,为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达到骗取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目的,虚构了其公司拥有香港投资方投资参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已安排到账的事实,夺大工程体量,先后诈骗多家建筑单位保证金700余万元。 2018年3月23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罗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五万元。
  铜陵一公司报警被骗500万
  2016年4月28日,铜陵某建筑公司张某、王某向铜陵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报案称,江苏宜兴一公司以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为由,骗取该公司500万元。该大队通过初步侦查,罗某涉嫌合同诈骗,并当年5月31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侦支队一大队侦查员多次赶赴江苏多地,调查取证,经过近三个月的缜密侦查,掌握了罗某涉嫌合同诈骗的确凿证据。经查,2016年1月,江苏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规划部门申请仅取得了两栋办公楼的规划许可,犯罪嫌疑人罗以该办公楼建设为由,对外进行工程承建招标。2016年3月,经中间人介绍,铜陵某建筑公司张某和王某与罗某就具体承建事宜进行多次商议。犯罪嫌疑人罗某虚构了其公司拥有香港投资方投资参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已安排到账的事实,谎称有五栋办公楼需要对外招标承建,与铜陵某建筑公司签订了承建施工合同,骗取了500万元工程建设保证金。此后,犯罪嫌疑人罗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将该工程承包给其他多家建筑公司,骗取工程建设保证金保证金,涉案700余万元。罗某骗取的保证金主要用来还债、消费等挥霍。 另据调查发现,罗某经营的江苏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2013年以来生产一直处于停止状态,严重资不抵债,贷款逾期已达三十个月,仅欠银行贷款利息逾1100万元。
  2016年8月10日,经网上追逃,罗某在江苏省宜兴市被当地警方抓获,同日,其被移交铜陵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执行刑事拘留。
  夸大项目诈骗获刑13年
  近日,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审理。
  经审理查明: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罗某以其控制的公司建设研发专家楼、办公楼等工程对外发包为由,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骗取他人工程保证金。至案发,罗某采取上述手段骗取四家单位或个人工程履约保证金共计728 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五)项、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项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罗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五万元;罗某犯罪所得人民币七百二十八万元继续追缴。
  警方支招防保证金被骗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近年来办理过多起类似案件,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已经为时已晚,被骗的保证金基本已被骗子挥霍一空,给被害人带来较大经济损失。那么,建筑企业该如何防止建设保证金被骗呢?经侦民警认为建筑企业做好以下几点即可有效防止被骗:
  一、签订合同之前,应到业主单位和有关部门核实所要承包工程的真实性,以及具体情况。
  二、签订合同之前,应到国土部门调查该宗土地的用地规划,到规划部门调查用地规划及工程规划,到建委调查项目招投标手续、备案合同、施工可许、开工手续等。
  三、签订合同时,详细阅读合同条款,最好找专业律师把关。留存发包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等复印件。
  四、签订合同后,应核实合同上印章的真伪。
  五、以上均核实无误后,方可交履约保证金。打履约保证金时,一定到银行柜台进行转账,一定要打到公司账号上,切不可打到私人账号。
  以上五个环节做好了,即便是发生纠纷了,事后也好补救,即使出现人去楼空,我们的维权途径遇到的障碍也会少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