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旺华府骏苑:月底前帮所有业主办好房产证

09.04.2015  10:27

4月8日,市场星报重点报道了省城华府骏苑千余业主全款买房,竟被抵押一事,引起了社会极大关注。

业主维权心切,控诉开发商“三宗罪”。律师分析合同条款,提出购房建议。面对星报记者独家采访,信旺集团董事长蒋玉祥表态“公司正在还款,月底之前,帮所有业主办好房产证。”

记者 刘海泉 张崴

业主控诉:隐瞒抵押事实

“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开发商已将该房屋向银行作了抵押登记,有的在买房前,有的在买房后,但其并未如实告知我们业主,这已经构成了隐瞒合同重大事项。”一张姓业主愤怒地表示,“我们买房的目的是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设置了抵押,房子就不是我们的了,还买来干什么?开发商隐瞒抵押真相,设定陷阱诱,使业主作出错误的购买房屋行为,我认为这已构成合同诈骗。”

购房合同不正规

在业主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星报记者发现第二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而合同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5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我们的购房合同是大唐置业自己造的违规合同,房管局人看了,说不是正规合同,应当在三个月之内办房产证,一年的时间不合规定。”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

违规办证为套现

除此之外,在一份2013年10月的房产证复印件上,星报记者还发现,大唐置业以自身的名义,把19栋楼16套房办到一个大房产证下了,标识的总建筑面积是2939.98平方米。

“开发商拿着大房产证出去抵押套钱,然后反过来售房再套现。难道他们这样办理房产证不违规吗?”对此,业主陈女士提出质疑。

现场回访:业主仍投诉不断,工作组“飘忽难寻”

面对业主的集体投诉,开发商又是如何应对?4月8日上午,市场星报记者再次来到安徽信旺房地产集团,发现办公大楼内的场景与7日下午几乎一样,一波又一波的业主们在此熙熙攘攘,还有很多业主拿着《市场星报》来回传阅,而该公司里仍然还是那几个部门的员工在把守岗位。

得知市场星报记者再次前来采访,不少业主纷纷上前主动提供线索,一名王大姐告诉星报记者,那名姓严的经理今天来公司了,现在正在与政府工作组的人在协商。

在业主们的指引下,市场星报记者进入一间会议室,并找到了严经理,他正与多名业主解释房产证问题。随后,面对星报记者的采访,严经理只表示,业主们的房产证公司肯定会给办理,最迟在今年的5、6月份。除此之外,严经理不愿再透露任何信息。

8日下午,星报记者又来到南七街道办,二楼的会议室被临时辟做信旺·华府骏苑问题处理工作办公室,但是星报记者推门进去后,只有消防部门与街道相关部门商量辖区消防检查事宜,星报记者被指引到一旁的司法所办公室,而这里,丁岗社区工作人员正在接待业主的投诉,星报记者没有找到“政府工作组”。

独家对话

信旺集团董事长蒋玉祥:今年四月底之前全部办好房产证

为了了解华府骏苑以及信旺集团更多内情,4月8日,市场星报记者独家专访了该公司董事长蒋玉祥。

星报记者:你好,是蒋总吗?最近有业主向我们反映,信旺华府骏苑的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你了解情况吗?

蒋玉祥:是的,仍然有一部分业主的房产证还未办理,不过公司会很快给他们办理。

星报记者:业主反映房产证一直未办,到底是怎么回事?

蒋玉祥:我在外地出差。我简单向你解释一下。主要是一开始我们不懂,把很多户办成了一个大的房产证,现在是规定要一户一户地办。但是,很快这个问题会解决的。

星报记者:听业主们说,问题是出在公司拿着他们的房子进行了抵押贷款,从而导致房子无法备案、拿不到房产证?

蒋玉祥:小区一些楼房确实拿去做了抵押,不过,公司很快就能将这部分抵押款还清,首先把小额贷款公司的账清掉,然后就可以给业主办理房产证了。

星报记者:我听说公司的周转资金出现了问题,问题严重吗?

蒋玉祥:现在你也知道,很多房产公司都在一些地市开发了房产,但是,下面的房子不好卖,地价又高,很多开发商基本上是进去就死。我们公司还算好的,因为实力一直不错,虽然资金出了点问题,但不是很严重。

星报记者:公司总共抵押了多岁房产?借了多少钱?

蒋玉祥:具体多少我也不清楚,现在公司营销部正在统计。不过,不用担心,我们公司有这个实力还清抵押款。

星报记者:何时能给业主办理好房产证?

蒋玉祥:这个月底之前,房产证就能全部办好。还望媒体帮忙转告,叫业主不用担心。

律师说法:合同约定有陷阱,业主应提高警惕

信旺·华府骏苑相关合同条款是否违法?业主购房后如何尽快真正得到自己的产权?星报记者邀请安徽皖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东林进行了分析。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程律师分析说,“开发商把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约定为365日这么长,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可以在近1年的时间里,不给已经入住的业主办理产权证。这是违法无效条款。”

程律师还建议,买房人要想尽快真正得到自己的产权,在签购房合同时尽量将取得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最好将“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明确为“出卖人保证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日内,和买受人共同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在交房条件中明确约定房地产商须向买房人出示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和“面积实测数据”,减少影响办理产权证的不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