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黄绿标”不再核发 尾气排放不合格无法过年审

29.08.2016  11:03

据皖江在线报道, 近日,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发文,明确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今后不再核发。这也意味着汽车挡风玻璃上必须贴的年检标志,将少了环保“黄绿标”。8月26日,记者从马鞍山市环保局获悉,“黄绿标”取消发放,并不代表今后不检测汽车尾气排放,如果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一样无法通过年审,马鞍山仍然加速淘汰“黄标车”。

据了解,机动车绿色环保标志,简称“绿标”,是对符合国家规定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的一种证明。与之相对的是“黄标”,是对尾气排放较严重机动车的一种区分。随着各城市对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的重视,纷纷设立限行区域,禁止“黄标车”进入,而“绿标车”不受限制。早在2011年10月,马鞍山就出台了《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这也是我省地级市中第一个由市政府出台的机动车排气管理办法。2012年底,马鞍山对高污染车开始限行,并逐渐扩大限行区域,倒逼黄标车提前淘汰。“国家规定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推进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加快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马鞍山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对淘汰黄标车并不造成影响,目前,马鞍山已经建成包括机动车排气遥感检测、机动车排气检测监控以及高污染汽车限行自动识别三大系统在内的限行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机动车从尾气检测到路面行驶的全程信息化监管,不仅确保了机动车排气检测的规范性与真实性,也能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进入限行区的“黄标车”,倒逼“黄标车”早日淘汰。 

记者  董磊

原标题:马鞍山机动车“黄绿标”不再核发 尾气排放不合格无法通过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