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紧抓“三个发展”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

23.06.2015  11:09

马鞍山市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共同发展”提升行动,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物质基础。

 

一是出台政策促发展。把加快少数民族发展作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首要任务,制定了关于支持民族村经济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少数民族企业和特需产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三清一好”(把情况摸清、把目标搞清、把要求说清、把企业地图做好)活动的通知,有力推动了民族村经济发展和规模以上少数民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原则,将民族村列为首批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先后投入3000多万元,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道路、水利、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建设水平。

 

二是立足特色谋发展。由相关部门牵头,帮助指导民族村编制发展规划,依托当地的资源或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有地域特色、资源特色、生态特色的蔬菜种植、农作物制种、家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业,实现“一村一业”、“一村一品”的经济发展格局,壮大民族村集体经济。鼓励少数民族种养殖大户和能人牵头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全市相继成立了5家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吸纳带动300多户少数民族农民入股就业创业。

 

三是加强培训共发展。充分发挥省、市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基地平台作用,积极开展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今年先后会同相关部门举办了3期专业技能培训班,引导少数民族村民学科技、用科技,扎实做好农业新技术推广、优良品种推广等工作,极大的提升了少数民族群众增收科技含量。截止去年底,全市3个民族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