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档案征集办法》出台

14.12.2017  17:58
日前,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马鞍山市档案征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计二十个条款,主要内容体现在“三个明确”上。一是明确征集范围。主要为“三名三重”档案,以及马鞍山各个历史时期的风俗民情、民族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特色档案。二是明确征集方式。可采取接受捐赠、移交、寄存和征购等方式,同时规定了各单位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以及重大活动(事件)的档案须按规定移交同级档案馆。三是明确奖惩措施。对捐赠档案价值较高和数量较大的捐赠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档案馆可视情举行捐赠仪式;对不按照国家规定向档案馆移交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档案、重大活动(事件)承办部门不按规定向档案馆报送档案、档案征集人员将征集的档案据为己有等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马鞍山市散存散失档案资源的征集难题,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活动(事件)档案的管理与接收进馆。
马鞍山市档案局出实招服务“三重一创”建设
为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全力推进“三重一创”建设精神,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