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多举措加强民族工作

17.12.2015  11:16

马鞍山市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以优化服务载体,拓宽服务渠道,健全服务机制为抓手,推动民族工作纵深开展。

 

一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工作。今年以来,通过街头咨询、制作展板、在报纸开辟宣传专栏、走进电台直播间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宣传活动。民族团结宣传月期间,通过举办文艺专场演出、制作民族工作专题片、开展民族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民族团结教育进校园、送“科技、文化、卫生”进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氛围。全市共挂牌建立7处“民族和谐街道(社区)”、2处“民族团结教育基地”、4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训练基地”,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增添了有效抓手。

 

二是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市、县(区)、街道和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分别设立少数民族人员劳动就业、法律援助和权益保障服务窗口,优先为少数民族人员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今年以来,先后投入110万元,对市清真寺、民族饭店、回民公墓进行升级改造,配套建设附属设施,改善清真“三入”设施条件,并出台了《马鞍山市回民公墓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少数民族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建立完善少数民族困难群体帮扶体系。各级民族事务部门主动与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结对子、走亲戚”,定期走访看望,了解他们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协调人社部门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荐,联系大中型企业提供就业岗位90多个,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就业创业创造良好机会。建立完善市、县(区)两级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慰问制度,适时更新数据库,对因病、因灾等原因致贫的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

 

四是着力提升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县(区)、新区、园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服务管理体制和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理相结合的快速反应机制。探索建立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跨区域协作机制。今年10月份,我委专门赴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签订《关于共同做好来马就读凉山彝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联系,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齐抓共管”合作机制。在解决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实需求的同时,做好日常教育和事务管理,妥善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