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多举措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近年来,马鞍山市民委根据新形势民族工作特点,创新方式、健全体制,打牢基础,扎实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全市少数民族数据库。先后建立完善了少数民族户籍人口、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数据库,定期摸排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更新对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扎实推进社区民族工作。选择了6个试点社区开展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成立了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工作方案,打造了少数民族活动室、少数民族服务中心等平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慰问帮扶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帮扶少数民族下岗人员就业创业等一系列活动,通过创建将民族工作融入社区中心工作,不断夯实基层民族工作基础。其中,花园社区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西湖花园社区被命名为省级示范社区。
三是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强化清真“三入”管理,引进南京客商来马开办民族饭店,投入110万元对独山回民公墓道路和殡仪厅进行维修改造,协调解决市清真寺用水用电和公交路牌问题,出台《马鞍山市回民公墓服务管理办法》,推动少数民族殡葬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力做好少数民族考生中高考加分证明办理工作,对流程进行再造,将权限下放到县区民族部门,为广大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方便。充分发挥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联谊会、少数民族办事窗口等载体作用,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各类便民服务300余人次,受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一致好评。
四是创新外来少数民族服务管理机制。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了外来少数民族务工经商人员周报告制度,明确了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县区属地管理、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今年10月,我委又与凉山州民宗委签订了《关于共同做好来马就读凉山彝族自治州少数民族学生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议》,建立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区域联动、齐抓共管”的跨区域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