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四方面入手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近年来,马鞍山市民委坚持服务为本,优化服务载体,拓宽服务渠道,健全服务机制,多举措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一是健全民族事务服务网络。将各类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基地纳入到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做到民族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覆盖广泛、反应快捷的民族事务服务网络。畅通少数民族群众表达诉求渠道,在市长公开电话、政风行风热线中增设民族事务服务项目,受理少数民族群众关于民族政策咨询、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服务事项,便于了解少数民族群众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搭建少数民族服务平台。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内分别设立少数民族人员劳动就业、法律援助和权益保障服务窗口,统一编印发放《少数民族服务指南》,优先为少数民族人员特别是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提供劳动就业、法律援助、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将流动少数民族人员服务事项纳入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内容,力所能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定期举办法制培训班,引导他们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增强公民意识。及时掌握每年夏季来马销售瓜果的少数民族经营户动态,优先为他们提供地段合适的定点摊位,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适当减免税费,帮助他们提高生存发展能力。
三是发展少数民族服务组织。在全省率先成立市少数民族联谊会、少数民族法律服务点等社会服务组织,以服务少数民族、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开展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法律服务点打造“四个一”工作模式,专门为少数民族同胞开辟一条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的“绿色通道”,成为名符其实的少数民族之家。支持采石街道与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建立少数民族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成立少数民族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
四是完善少数民族生活服务设施。切实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各级各部门先后投入1500多万元,建成新清真寺、民族饭店、回民公墓和清真屠宰场,满足回族等少数民族群众特殊的生活需要。定期对清真寺、老旧的葛羊山回民公墓和独山回民公墓上山道路进行升级改造,配套建设附属设施,改善清真“三入”设施条件,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