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中院获“全省办案先进法院”荣誉称号

24.09.2015  15:46
 

  安徽法院网讯        9月18日,省高院召开了“追授叶德胜同志荣誉称号暨全省办案先进法院、办案能手表彰大会”,马鞍山市中级法院、含山县法院被评为“全省办案先进法院”,范秀媛等6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办案能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良胜代表马鞍山法院参会并领取了“全省办案先进法院”奖牌。

  2013年以来,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12365”工作思路为抓手,以“五个法院”建设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狠抓审判质效提升,狠抓队伍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国法院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安徽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先后取得全省法院2013年综合考核第一名、2014年审判绩效考核第二名的好成绩,并荣立“2014年度全省法院专项工作集体二等功”。审判管理等工作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审委会专委刘学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坚,马鞍山市委书记张晓麟等领导的多次批示肯定。

  2014年,该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963件,同比上升18.4%,审结23969件,同比上升20%。其中,马鞍山中院受理各类案件3472件,审结3104件,结案率为89.4%,同比收案上升6%,结案上升16.8%;2015年1-6月份,受理各类案件1791件,审结1643件,结案率91.74%,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2.92%、10.12%。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打造一流审判业绩。马鞍山中院努力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法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农村村委会班子集体贪腐现象应当引起重视的建议”得到了市委书记的批示肯定。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最大程度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力维护民生民利。坚持监督维护并重,稳妥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开展依法打击拒不执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失信行为,有效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执行工作受到市委书记张晓麟、市长魏尧的批示肯定。

  二是强化审判管理职能发挥,打造一流审判质效。马鞍山中院党组狠抓审判管理,及时研判审判运行态势,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审判质效在2014年全省法院考核中排名第二。突出精细化管理,精确计算结案均衡度,强化均衡结案。突出制度建设,制定了《案卷移送管理规定》,强化案件质量。突出节点管控,出台了《审判流程节点时限管理规定》,制作了审判流程节点路线图,做到三个“严控”,强化案件效率。狠抓督导评查,组织开展“四类案件”专项评查,打造“”瑕疵案件。努力打造“升级版”诉讼服务中心,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一体化运行、一揽子解决”为民服务平台,积极创新多元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并以最高法院授予马鞍山中院“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示范法院”为契机,立即行动,广泛深入调研,努力把示范法院建设与平安马鞍山、法治马鞍山、和谐马鞍山建设相融合,市委高度重视,专门出台文件,全市两级上下联动,全力推进建立“六位一体”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牢固科学发展之本,打造一流法官队伍。马鞍山中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坚持率先垂范强班子,用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凝聚力量带队伍。坚持“”字当头强队伍,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司法作风集中培训、“国家宪法日”集中宣誓、“法院开放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季”等配合活动,促使干警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行为。坚持从严管理强作风,要求法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促使干警在勇于示范、敢于担当上作表率。坚持精耕业务强素质,建立与高等院校的合作机制,构筑高层次法官培养平台,广泛开展青年法官“导师制”活动,激励干警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办精品案,带头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