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局兑现首笔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17.06.2016  18:21

日前,肥东县一市民因举报一家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从县食安办领到了500元现金奖励。这也是该县兑现的首笔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该市民举报的是我县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经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查证,被举报企业的违法行为属实,现该案已立案查处完结。根据《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县食安办申请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并于近日将这笔奖励金发放到这名举报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