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开出全国首张抵付型应收账款 债权凭证(合同)

11.07.2016  20:46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全国首张抵付型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在凤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凤阳县非公有制商事调解工作站”开出。

  该县“商事调解工作站”在对当地两家企业的债务纠纷进行调解后,制作了调解协议书,县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及时作出了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商事调解工作站”根据民事裁定书出具抵付型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这是全国首张经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后出具抵付型应收账款债权凭证(合同),合计金额800万元。

  据了解,债权人持有的凭证(合同)可到债务人和担保人经营的企业进行消费使用,抵付各项购货款、服务款等,实现债权债务抵消,从而减少债权人的诉讼。截止发稿时,开出的800万元凭证(合同)已经流转抵消债务517万余元,使得本应通过诉讼解决的65起商事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有效减少了诉讼。

  据悉,该系统为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支持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基于债权流转的新一代电子支付服务体系研发及应用示范”项目系统。凤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发展,在全国法院率先引入该系统对减少商事纠纷诉讼,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