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召开

05.12.2014  20:54

  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2周年。当天上午,首个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市政务中心召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存荣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建设法治合肥,是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的具体实践。要以首个“国家宪法日”为新起点,积极投身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在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的征途上,奋力谱写法治合肥建设的精彩华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主持。

  市长张庆军,市政协主席董昭礼,市委副书记凌云,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等出席。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黄文涛,市中院负责人、市检察院负责人、市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先后发言。大家联系各自工作生活实际,畅谈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精神的弘扬、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法治合肥建设等。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吴存荣说,从“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确定到“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名称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使之成为一个重要的仪式,在全社会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设立“国家宪法日”的重要意义,大力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切实把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作为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下大力气来抓,使“国家宪法日”成为全市人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及其领导要带头遵守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积极推动宪法实施,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的表率。

  吴存荣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这一平台和载体,深入推进“六五”普法活动,搞好“普法江淮行”,推动宪法观念和法治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强化广大市民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要高度重视公职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培养,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学在先、行在前”,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熊建辉说,要深刻领会此次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宪法法律实施监督,使宪法精神在法治合肥建设的各方面都得到充分体现。要扎实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敬法护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