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环资委听取关于《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修订情况的汇报

09.10.2015  12:28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5年立法计划,《安徽省城镇生活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列为预备审议项目。为切实掌握法规起草情况,9月29日下午,城建环资委召开会议,听取省环保厅条例修订情况的汇报。余焰炉、梅劲、解正波等委员会领导参加会议。省环保厅副厅长殷福才就修订条例的必要性、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汇报,并简要介绍了下一步工作计划。
      余焰炉主任指出,目前,我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形势严峻。通过调研发现,一些市、县无饮用水备用水源,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尚存在安全隐患,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亟待加强。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立法适应需要,切实解决问题;省环保厅要注意科学安排立法工作,条例修订工作要进一步抓紧推进;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晰部门职责;要密切关注上位法的修订,做好与上位法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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