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供销社对系统内餐饮、服务企业实行“四个重点”安全专项检查

28.07.2014  11:02

      高温季节来临,七月二十四日,全椒县供销社组织检查组对系统内餐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一是检查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是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做到环境卫生整洁,不得超范围、超负荷经营;餐饮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必须清洗消毒和保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防止交叉污染,禁止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使用亚硝酸盐;采购食品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饮品、酒类制品和食品相关产品时,必须进行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帐登记;使用的食用油必须是具有完整包装且标签标识齐全的桶装食用油;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凉菜制作严格执行“五专”; 餐厨废弃物按规定处置;一次性聚餐超过50人的主副食品必须留样。

    三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大型聚餐活动申报备案制度,餐饮单位凡一次性举办50人以上的大型聚餐活动,必须提前3日向所在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备案。

      四是加大夏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具有承办大型聚餐能力的餐饮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给予责令整改,违法情节严重的报全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通过检查,未发现餐饮服务行业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