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自家餐厨垃圾没收好 可能被罚200元

03.11.2014  11:09
摘要 : 今后随意堆放、倾倒、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则要罚款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今后随意堆放、倾倒、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则要罚款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处理不及时、不规范最高要被罚10万元。这份严厉的罚单来自《合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草案)》,草案在昨天的合肥市政府常务会上获原则性通过。办法计划2015年1月1日期执行。      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企业要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和整洁,且需按要求的时间、地点将餐厨垃圾交给运输企业。      “禁止将餐厨垃圾裸露堆放、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或者将非餐厨垃圾混入餐厨垃圾。”根据规定,如果收集容器不合要求又拒不改正的,单位罚款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个人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未按规定堆放、倾倒、处置餐厨垃圾的,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市民需要注意的是,今后合肥将逐步实施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餐厨垃圾单独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具体办法将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如果未按规定收集、运输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城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可对责任单位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居民处200元以下罚款。(信息来源:合肥网) 责任编辑: 小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