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组织开展2016年“食品药品网剑1号”行动

29.01.2016  19:13

为加强互联网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打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网络购物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1月26日至28日,省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食品药品网剑1号”行动。省局宣庆生副局长任指挥长,省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消费监管处、稽查处、风险管理与新闻宣传处参加,抽调8名地市网络监管队员和4名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人员,6名省局社会监督员和多家主流媒体共28人参与。 

省局宣庆生副局长在动员讲话中提出五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网络食品药品监管的认识;二要树立并强化“网络监管与实体监管并重”理念;三要突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发现违法行为立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四要把“网剑”工作方案做细做实,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五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网剑”行动。

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分成四个小分队同步展开。针对春节前夕食品热销的特点,采取驻点集中、引擎搜索、全面筛查、抽样检测相结合的办法,对网上销售蜜饯、糖果、炒货、食用油、肉制品、酒类等六大类节日食品进行了重点监测,对300余家网络购物网站(网店)进行了重点监管,对58种可疑货品进行了抽样邮购,直接送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化验,待检验结果出来后,立即在第一时间对社会发布。针对“年夜饭”销量大、监管难的特点,采取网上监测、实地突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合肥市内12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和实地检查。共发现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1家,涉嫌无证经营的2家,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缺少消毒设施等各类安全隐患违规行为22起。行动小分队现场调查、现场取样、现场检测、现场办案,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扣押,对问题线索进行及时反馈,对违规行为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对经营过期食品和无证经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下一步,省局将继续加强网上监管力度,针对不同时间节点和重点品种适时开展网络监管专项行动,全年将不少于8次,以加大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