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3.02.2016  09:27


因工作需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用1名文秘人员,1名审批办前台受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

1、文秘岗位:35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档案、文秘、中文等相关专业,能熟练操作office系列办公软件,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工作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

2、前台受理岗位: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制药工程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保密意识、工作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岗位待遇

每月发放固定工资,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救助保险。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及审核。发布公告并接受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并将表格电子版以及身份证、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日17:00,报名时间以发送报名材料至指定邮箱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1、文秘岗位:

报名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霍荣华,电话:62999306

2、前台受理岗位:

报名邮箱: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姗姗,电话:62999794

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等原件以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组织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资格复审通过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语言表达、临场反应、组织协调、团队协作等能力,面试环节每人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及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主要了解是否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其他不适合在机关工作等问题。政审通过人员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若政审、体检不通过,从面试成绩下一名中递补。

(四)政审和体检工作结束后,确定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拟招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其人事关系隶属劳务派遣机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

四、纪律 

本次招用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如有反映,可与省纪委驻省局纪检组监察室联系,监督电话:62999293。

 
 

附件: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公开招用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点击下载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