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法院凌晨执行 文明执法快结两案

04.05.2015  13:34
 

  安徽法院网讯  时针指向2015年4月28日凌晨4点30分,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法警队和执行局的干警们早已在法院集结完毕,整装待发。本次联合行动着力解决两个案件的执行问题:一是颍东人口计生委申请强制执行的某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二是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考虑到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系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对立情绪突出,执行局副局长周海滨决定率先执行本案。凌晨5点10分,干警们由原告及其代理律师指引带路,找到了被执行人高某的住所,考虑到文明执法不扰民,周局长和法警队队长周蓓蓓商量,决定先由律师敲门。见到被告人,率先向其亮明工作证件,说明来意,详细阐明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整个过程气氛缓和,双方态度端正,并没有激化矛盾,最后被告主动配合干警去寻找同案被告肖某。

  另一个案件的被告人吴某在法定期限内既不上诉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当干警们赶到吴某家中,吴某正在洗漱,一身酒气,态度略显蛮横,干警们克制住情绪,耐心等待其洗漱完毕,将其“”进车。尽管吴某不停发问,并且情绪激动,干警们仍耐心劝解,尽力缓和矛盾。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执法的全过程,干警们用实际行动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