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上县“限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07.08.2015  19:22

  自6月份全面开展“限塑”工作以来,颍上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查教结合、分步推进”的方式,一方面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塑料袋及商场、超市无偿提供购物塑料袋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守“限塑令”,抵制“白色污染”。“限塑”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此前颍上县一家大型超市每年提供购物塑料袋约300万只,成本在60万元左右,在给经营者带来巨大成本压力的同时,也成为“白色污染”的重要源头。针对此前“限塑”工作容易反复、成效不明显等实际情况,该县市场监管局着重从建立长效机制入手,力促“限塑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限塑”氛围。该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通过发布“限塑”公告,进商场、进社区集中宣传等方式,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偿提供、合理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引导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并建立购销台账,防止不合格塑料袋流入市场,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二是严格执法,形成威慑效果。该局依据职责,着重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生产经营企业、集贸市场及商场超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及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在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的同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产生威慑效果。截至目前,该局共查处并曝光11件典型案例,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工作。今年以来,该局先后召开三次“限塑”工作推进会,从城区大型商超入手,分批次、有步骤的向中小型超市、集贸市场及乡镇推进,进而实现“限塑”工作的全覆盖。同时以市场监管所为依托,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加强“限塑”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拒不执行“限塑令”的,除对经营者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监管责任人的责任,努力形成双向机制,为确保“限塑”工作取得实效提供保障。